对江宁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NRD1704015号建议的答复
芮义伟、王红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尽快进行出新改造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含零散院落)是指2003年以前建设的、规模小、配套设施差的小区,具体包括企事业单位建设的房改房小区、集资建房单幢或多幢、未强制收取物业维修资金的小区。经调查,我区目前共有老旧小区377个。
2011年,我区开始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1至2012年由原住建局城东办负责实施,物业科配合协调施工矛盾;2013年,该项工作由城建集团负责实施。2014年以前已整治小区面积315.5;2014年,根据区政府城市建设精细化要求,研究制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法,先由东山、秣陵、淳化三个街道试点,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转由街道实施,原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的安排。从该年开始逐年加大对全区所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投入,2014年投入900万元,整治面积16.8;2015年由全区10个街道全面落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5年老旧小区整治43.7,投入1.74亿元;2016年全年完成包括外港河沿线小区雨污分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出新66.53万平方米任务;2017年完成10个街道68个小区共计110老旧小区整合整治任务,总投资4.2亿元;2018年完成10个街道46个小区100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30.6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2020年,全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出新建筑面积2.9万㎡,涉及4个街道、12个小区,预计总投资1180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686.03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任务。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出新范围,摸排未出新小区
根据《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宁委办发〔2016〕19号)关于“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尚未整治的非商品房老旧小区”要求,以及市政府专题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整治范围的问题,进一步强调2000年以前建成尚未整治的非商品房小区可列入整治计划;2000年以后建成的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列入整治计划;商品房小区原则上不得列入整治计划。根据《江宁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我局负责全区整治出新的项目编制计划,由各街道上报出新计划,我局通过现场查看等方式审核上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整治的条件并制定出新计划,并按照出新计划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补助。目前,我区已基本完成全部的出新整治任务。
经调查,2017年,原区住建局年度计划中对上元大街以北芙阁路片区进行了部分改造,当年区财政已划拨了相关的资金补助,若后期要对该片区中的老旧小区进行二次出新,属地街道可继续申请出新,但不再给予资金补助。
二、制定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守安全底线,增强忧患意识,全面提高防控能力,加快推进我区危险房屋治理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据江苏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房屋检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局制定了《江宁区老旧危房及出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江宁区老旧危房及出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下发给各街道,将房屋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压实。
三、对全区城市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019年8月至今,我局对在册危险房屋逐幢逐户全面摸底清查,按“一幢一档、一户一表”原则,厘清危险房屋的权属、现状,查明房屋使用情况和住户经济状况等自然情况,按性质分门别类整理,确定现有管理责任主体、产权变更情况,加强督促落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片区发展、重大工程建设等因素,排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形成危险房屋治理初步方案,分批组织实施,并落实危险房屋治理监管“五个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整改资金到位、整改期限到位、责任人到位、应急预案到位)总体要求。对发现的疑似危房,要求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危房鉴定;对于小产权房等,我局通过发函的方式通知产权单位对房屋进行危房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求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产权单位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消险。对于一些老旧房屋出新外墙脱落以及渗水的情况,我局鼓励并大力支持物业公司向我局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四、芙阁路202号、292号楼等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为了妥善化解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已发函给东山街道,并召集了东山街道、发改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目前东山街道已要求东山社区加强巡查,对外表空鼓的墙体进行铲除,对损坏的部分进行局部维修,并搭建了脚手架进行底部围挡,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东山街道委派了建筑公司对现场进行勘察,考虑到该处房屋年代久远,外墙粉刷层脱落严重,需对房屋外墙粉刷层进行整体铲除,采取外表张贴玻璃纤维布等办法,对房屋外墙进行重新粉刷处理。为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专业人员建议并经讨论研究,此处房屋需对外墙进行整体修缮加固处理。经测算,3幢房屋的修缮加固需要300万元左右,因费用较多,发改委、东山街道均无力承担,根据《江宁区老旧危房及出新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已向区政府报告,建议区财政及东山街道各承担50%费用,立即对该处房屋进行消险处理。
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诚挚地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