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灶镇率先在珠海实行个人参加医保缴费享受政府全额补助
12月11日,三灶镇召开党委工作会议,决定将通过对参加未成年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财政补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财政补贴举措为全市首例。
自2009年以来,我镇根据《珠三党政办〔2009〕57号》文件,对参加未成年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实行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82元/年/人和20元/年/人。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个人缴费标准已提高到未成年医疗保险140元/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70元/年/人。
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我镇群众参加未成年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全镇社会保险的全覆盖,促进社会保险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了减轻我镇居民医保费的负担,三灶镇政府将对参加未成年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未成年医疗保险141元/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70元/年/人,优惠政策从2019年1月起正式实施,受惠群众预计达6000人,为此,财政预计每年支出240万元。
实施未成年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全额财政补贴政策,是一项为民谋利的新举措,也是镇党委、政府心系民众、为民惠民,彰显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