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栏港经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人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日期 |
1 | 珠港执行罚字[2017]17030006号 | 珠海市幸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混凝土结构永久性建筑物1间,面积共498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责令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 2017年6月30日 |
2 |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No.0017769 | 李本才 |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留置原工地临时建筑物一处,两个组合箱 |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 | 责令自收到本通知七日内(7月11日)前自行搬迁拆除 | 2018年7月4日 |
3 | 珠港执行罚字[2018]18030002号 | 王颜菊 | 未经批准擅自超出经营店铺门、窗、外墙摆放餐桌两张和杂物,超出面积为4平方米 | 《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款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0元 |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