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土地权属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等相关规定,下列申请人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30日(2014年7月12日-2014年8月10日)。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716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27812824 传真:27802314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申请人 | 土地位置 | 权属来源 | 土地面积(㎡) | 土地权利人 |
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 | (详见附图) | 行政划拨 | 8530.07 | 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4年7月12日
附:界址点坐标和地界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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