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平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平昌县公共机构用能主要集中在水、电、煤、石油、天然气。煤主要集中于学校,天然气主要用于冬季采暖,燃油主要用于公务车和其它。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该县公共机构(含学校、机关、医院、社会团体)267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89.32万平方米,用能总人数227421人,公务用车235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比2008年下降5%。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引进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将新型节能材料和先进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采用数字智能节电器,在配电室、大功率空调、机房等供电设备上安装节电器,并在各供电支线控制线路上加装时间控制器;在供水主管道上安装总电磁阀,在电磁阀控制线路上加装时间控制器,对供水时间进行合理控制。2009年,县二中使用该技术,比上年节电10%,节约电费6万余元,节水8%,节约水费3万元。三是对医院等耗电量特别大的单位进行节能电子镇流技术改造,使用智能节电柜,节电率可达43%,增加照明亮度达25%。力争2010年在县人民医院实施,年节约电费可达85万元,节约水费27万元。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改造。四是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全县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加装自动控制开关。目前,已有45%的单位进行了改造,2012年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