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三个延伸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向矛盾纠纷相对突出和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延伸。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安置,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社会保障以及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等方面纠纷,劳动、交通、医疗事故等等关系到群众利益的纠纷案件,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同时,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快速办理;对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有效保护农民工利益。同时,积极做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政府处理好困难职工的群体性上访案件。二是向信访调解领域延伸。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处理群体性事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涉及到众多群体利益、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谨慎妥善处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三是向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延伸。进一步加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健全、规范法律援助联络工作站,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管理指导力度,明确职责,规范运作,逐步探索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法援”工作格局。同时,依托司法所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信息员,力争做到一街(街道、乡镇)一站,一居(村)一员,努力形成区、街道(乡镇)、居(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 (区司法局 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