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夹软件技术应用(深圳)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钱夹软件技术应用(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研路9号比克科技大厦1501-A单元
法定代表人:彭旭伟
经查,钱夹软件技术应用(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南)社限令催告〔2020〕E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11月24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深(南)社限令〔2019〕E1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做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146708.40元,滞纳金930.09元,共计147638.49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9年8月23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社保南山分局稽核科401室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张中天,郑伟标,联系电话:26071657)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