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不得随心所欲
为切实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蓬安县修订了《蓬安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将全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大类,并列出具体的区域划分标准。同时还对三大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提出了环保相关要求。
根据《方案》,对禁养区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户),由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搬迁或关闭。在限养区内严格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规划期内全部实现畜禽粪、尿综合治理,并取缔难以治理或治理成效差的畜禽养殖场(户)。在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坚持“业主申报,村委、国土、农牧、乡镇审核,国土、环保、农牧选址勘察,农牧、环保审批”的原则,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区范围明确,突出饮用水源、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禁养区具体范围细化到村。”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