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禅城区财政局、南海区财政局、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
鉴于清单产品已按规定进行专家统一论证,采购单位凡在有效期内向相关审核部门申请采购上述产品时,无需再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在“专家论证意见”栏注明该进口产品属《清单》内产品(如:该进口产品属于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清单第4项--超声刀),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所需其他材料直接报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1.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医疗设备类)
2.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环境监测类)
3.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科研教育类)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