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设干部廉政警示牌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准擅自缺会、代会、溜会;下乡不准层层陪同,不到边界接送;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近日,团风县各单位门前都竖起了这样的“警示牌”。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团风县迅速贯彻落实,制定“30个不准”,从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会议纪律、下乡纪律和廉政纪律5个方面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
该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直机关工委和电视台组成工作专班,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县纪委将“30个不准”作为培训教材发放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各单位通过干部夜校、廉政文化宣传栏等载体,掀起了牢记“30个不准”、践行“30个不准”的高潮。(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