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落实河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环安委办〔2017〕62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环安委办〔2017〕62号
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落实河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落实河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落实河池市安全生产
“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河池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17〕48号),结合本县实际,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作为主攻方向,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
《规划》明确了“改革探索,创新驱动;依法治理,系统建设;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原则,试图通过改革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从体制机制上全面系统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落实工作,围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做到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项目有主体,投入有渠道,确保《规划》全面实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头组织完成)
二、各司其职,分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一)《规划》提出的概括性目标。
到2020年,河池市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完备,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更加严密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事故总量保持下降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规划》提出的7项约束性指标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以上。
2.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3.重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
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以上。
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0%以上。
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以上。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分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制度。
以《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规章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的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充分的法规制度保障。(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各项制度、措施。)
2.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行处政处罚的力度,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建立完善部门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环办发〔2016〕7号),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部门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认真贯彻落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办法》(环办发〔2016〕74号),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预测、预警机制。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风险责任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人、财、物方面为风险管理提供切实保障。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城市安全发展规划。推动危险有害产业转移退出。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防控。落实风险区域管控责任。(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环江县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安委〔2016〕33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环安委〔2016〕45号),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按照安全应急救援属地为主和“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级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照自治区“一总队、三基地”建设规划,未来五年,加快建设河池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平台,建立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乡镇、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制定或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保障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排安全生产资金,支持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抢险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安全技术进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科技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难题。完善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县安全监管局、发改局、科技局、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理念、法制、知识、技能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活动,加大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七进” 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全面营造珍惜生命的生产环境。(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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