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维护我市河道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规范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等方面,就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市通过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等常态化举措,对市域内穿堤跨河建设项目进行了广泛调研摸底。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河道现状、对接有关部门、查阅相关工程资料等方式,逐渐摸清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底数。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水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逐步引导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意识逐步增强,施工前向水务部门报批开工手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水务部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市涉河建设项目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为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各级水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一是项目建设前期主动和建设单位对接,提供技术咨询;二是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派员进行***调查;三是督促涉河工程业主单位按照工程管理权限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合同,落实河道堤防保护及防汛责任。四是按照规定征收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
通过全面提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