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国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360万元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已获得国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360万元。
今年,我市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有:廊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永清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文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固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霸州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和霸州市胜芳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6个项目。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将由财政部门逐级划拨到项目建设单位,资金使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被列为我市“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建设之一,是加快节能减排、实现生态城市创建目标的重要举措。为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自今年8月份开始,联合组织各县(市)相关部门申请资金。
此外,我市还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11月14日,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申请省级资金相关资料已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大厂回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大城县污水处理厂3个建设项目,有望获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