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保障助力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
为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纳雍县“四保障”助力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办好优质示范性高中,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成立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研究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如期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我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抓好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教育部门负责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保障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经费,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规划编制核定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缺编教师的补充工作,在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政策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学校建设中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住建部门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备案等,规划部门负责办理规划手续,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环保部门负责教育工程环评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并且负责本辖区内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的统筹安排,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充分利用全县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投入,为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做后盾。切实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将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经费纳入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投入。充分用足、用好各级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建立完善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验收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