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进行培训
标 准 决 定 质 量
——市住建局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进行培训
3月24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督导组进行培训,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进行思想动员。局督导组全体成员、机关各科室、局二级机构以及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培训。局活动办副主任王俊凤就督导组任务、工作流程、方法步骤及有关纪律对督导组成员进行了讲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活动办主任董金涛对督导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解决县级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解决中层干部和窗口服务单位、执法部门服务群众态度、能力和效率问题。住建局作为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部门备受群众关注,群众满意才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检验标准。督导组肩负着重要责任,更要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
二是要明确要求,履行好职责。要把握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市委从严从实开展活动的要求。要提前统筹谋划,指导基层单位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始终贯彻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好市委解决问题“五步工作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其他诉求,指导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的态度、能力、效率等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学习教育环节突出“查笔记、查内容、查形式、查效果、查领导干部联系服务落实情况”等五个重点进行督导。要充分领会***同志在兰考调研时提出的要求“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以高标准开展督导工作。
三是要加强学习,理清思路。要认真学习******系列***精神,市委魏小东书记讲话及赵成先局长讲话,学习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住建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特别是市委“五步工作法”的具体要求,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心中有数,有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把关,确保“不虚、不偏、不空”。 四是要以身作则,遵守好纪律。要严格要求自已,带头转变作风,严守组织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注重帮助基层群众活动顺利开展,注重发现先进典型,对督导情况及时反馈。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做违背有关纪律的事情,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