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人民调解***服务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1月7日,罗溪镇司法所所长孙国庆等来到当事人汤某家,为行动不便的汤某开展调解工作。
据悉,2018年11月23日晚,汤某在为莫某帮工过程中不慎摔伤,莫某随即将汤某送往医院。经诊断,汤某左腿股骨颈骨折,治疗后于12月7日出院,双方因赔偿一事申请罗溪镇司法所调解。
考虑到汤某行动不便,受伤后在罗溪镇某小区居住的实际情况,罗溪镇司法所积极落实带案调解的便民举措,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汤某住处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当罗溪镇司法所将调解协议和莫某应付的10000元钱交到汤某手上时,汤某表示十分感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10:23:5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