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20万件高强度大尺寸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 | 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新路以东、S338省道以南 | 常州理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在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新路以东、S338省道以南,租用生产厂房,实施年产20万件高强度大尺寸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强度大尺寸铝合金汽车轮毂20万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工艺废水产生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冷却水作为清下水排放须符合相关规定。 2、废气:熔铝、精炼、抛丸、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铝边料烘干废气经焚烧处理后排放;喷砂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喷涂、固化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焚烧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喷淋除尘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