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办严把三关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区编委办“严把三关”,全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下发了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安排专人对各单位上报的依法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信息,按照“一必须、一不准”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的等重大信息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一律不准公开。
二是严格规范公开程序。要求各事业单位公开信息时须严格按“一审查、二公开、三备案”的程序进行,凡涉及设立、变更、年检等信息需公开的事业单位,须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应当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大厅、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区编委办备案。
三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区编委办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公开、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的事业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情节严重的依《办法》处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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