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24日开征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记者从芝罘区环卫处获悉,从本月24日开始,烟台芝罘区内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烟单位、大中专院校、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201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将全面展开。
为保证足额、及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芝罘区环卫处将派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员证》,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无法定理由和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并应及时缴纳。
若企事业单位当时不能缴费,环卫部门将送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书》,请有关单位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费管理办公室缴费。逾期不缴费的单位,芝罘区城市管理局及环卫部门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09:0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