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 立新北沟违规填埋河道恢复工程完结
2017年4月初,相关区领导在孟河镇“三大一实干”走访过程中,发现东陆村沟通庙边渠的一条排水明渠——立新北沟被填埋五十余米,下设涵管替代明渠行洪排涝。
当日下午,孟河镇镇农村工作局水利农机科相关人员会同新北区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至事发所在东陆村委了解详细情况。经查,填埋立新北沟系常州市长明塑料配件有限公司为加宽厂前道路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所为。此举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项之规定,同时对区域行洪排涝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次日,新北区水利局下发了《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局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责令常州市长明塑料配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填埋到明渠内的填埋物全部清除,拆除涵管,恢复明渠原状原貌。
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执法人员地耐心解释和劝导下表示理解并将积极配合整改,尽快恢复原状,立新北沟现已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