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新学年教育收费标准取消公办高中择校费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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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等近日联合对2012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集中公示。其中,本市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全面取消公办高中学生择校费、借读费。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如普通高中学费按照一般高中、区县重点、市重点和高级寄宿制高中四等,每学期分别为900元到2000元不等。高校方面,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一般专业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万元。
高中教育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教学、代收、生活三大类共17项费用;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保育、教育和其他三大类共11项,并控制收费标准,其中餐费每人每餐不得超过10元、点心费不得超过5元,校车费每人每月不超过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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