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镇 集体学习财务管理办法争做优秀尽职的财会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3月14号下午,滨开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陆利平带领农村财务条线所有会计,在中央花苑242会议室,集体学习由新北区农村财务辅导站印发的《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办法》。重点学习了第十六条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收入未及时入账、纠正整改不到位、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按规定及时结报、出借或套取集体资金和公款私存等8个方面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⑴责令整改;⑵通报批评;⑶建议上级部门采取党纪政纪处分;⑷建议其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建议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方式。
本次学习的目的是让村(社区)会计们加强工作责任感,明确身份和职责,更是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陆局希望大家在工作上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办法做事,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说不!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20:25: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