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档案馆关于征集成立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庆祝***成立100周年,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成立以来党建发展历程,展现在***领导下的皇姑区党组织建设和广大人民参与抗日战争、爱国民主运动、改革开放等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皇姑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自1921年***建党以来与皇姑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成立100周年以来,在皇姑区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档案文献资料。包括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党史资料。例如:党史知名人士形成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
(二)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老报纸、老杂志、老画报等;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
(三)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书籍、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四)反映皇姑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五)其他与建党百年以及与皇姑区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区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的捐赠的相关资料、物品,区档案馆将根据珍贵程度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三)代管。资料所有权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想交付档案机构代为保存的,区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三、征集要求
档案资料、物品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真实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皇姑区档案馆数字化接收部
联系电话:86847807-800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皇姑区档案馆
邮政编码:110032
附:建党百年档案资料征集登记表
建党百年档案资料征集登记表
资料名称 | |
资料形成时间 | |
资料类别 | |
是否原件 | 是□ 否□ |
资料来源 及背景 | |
报送、捐赠者信息 | |
征集性质 | 个人捐赠 □ 单位报送□ 其他□ |
征集方式 | 无偿捐赠 □ 复制□ 代管□ |
捐赠者签名 | |
报送单位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