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首部地方法诞生掀开法治常州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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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李双喜是三井街道府成社区一家物业管理中心的负责人。每逢岁末年初,他都会为收缴百草园小区的电梯费而苦恼。百草园小区内共有147台电梯,自2007年交付以来,一直没有收到过电梯费。2015年,物管中心对小区三幢居民楼试点进行电梯刷卡管理,这三幢楼的电梯费收缴率一下超过了80%。“政府每年向我们小区贴200万补贴电梯维修,三井这么多小区,电梯费也贴不起。我们也希望政府通过立法督促业主缴纳电梯费。” 象李双喜这样的立法诉求,已经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被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刚刚通过的《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我市有两个立法主体,分别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象李双喜这样的普通市民,可以随时通过邮箱、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在市人代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则可以直接提出法规案,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草案文本和说明。在市人代会期间,市人代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十人以上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地方性法案。 闭会期间的法规案提出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调研、专家论证,第一次审议通过后,会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三十天,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之后再经过多轮审议后表决通过。 今年我市将出台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是《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玲表示:“立法是为了人民,立法也需要人民。整个条例体现了开门立法的过程,从地方性法规的提出、起草、审议整个过程,公民都可以参与。老百姓可以通过这个渠道反映他们的立法诉求,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这样法规的效率才能达成大家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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