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进入试点阶段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获市政府通过并公布。为了明年该《规定》在全市范围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点带面,高效、有序地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市固废中心将会同普陀区环保局、普陀区卫生局在普陀区进行集中收集、运输的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将于今年12月份开始,分三批对普陀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以有关集中处置的法律法规、要求、收集运输、焚烧处置、中转站设立等为内容的专门培训。试点结束后,将向全市其他区县推广试点经验,最终达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5:04: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