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职资助体系将实现全覆盖每名在校生至少可获1000元
2007年9月起,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将覆盖全体在校生,每生至少得到资助1000元。对于7月5日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本市中职学校学生助学、奖学政策,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有利于吸引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
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管其是沪籍还是非沪籍,都将是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惠及的对象,人均一年1000元,资助两年。学生在最后一学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实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在此基础上,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不含综合高中)实行助学政策,即资助所有农村、海岛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90元至4490元。
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金”,对于当年报考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并被通过“百校重点建设工程”评估验收合格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行资助。急需、紧缺专业每年动态公布,“专业奖励金”每年奖励800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1600元―3000元。实行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政策,按在校生的5%测算,每年1万名,分1500元、1000元和500元等三个等级。凡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困难资助或专业奖励的同一学年的同一学生,可叠加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
据悉,本市全日制中职学校在校生总数为20.41万人,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海岛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