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后续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巩固监督实施药品GMP认证成果,进一步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后续监管工作,按照省局有关换证后续监管工作要求,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报了常州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换证情况,对换证后续监管提出了工作要求。 截止2010年底,常州市共有39家药品生产企业换发了药品生产许可证,有7家药品生产企业(含辅料生产企业)不符合换证要求,未予换发。《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局(分局)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已核销的剂型或原料药品种的监管,监督企业不得超范围生产;按规定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撤销的初审工作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强质量受权人变更管理和记录;加强新增原料药品种的监管,原料药合成与精烘包生产地址分开的应对其合成过程作为重点考核;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的监管,现场考核时,应重点检查委托生产品种按GMP标准组织生产情况,委托生产品种的储存和运输条件,批次生产记录中委托方的专人签字等,尤其要重点关注注射剂品种委托加工情况;加强对中药生产的监管,将药材涨价幅度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纳入监管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