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缴2013年升钟水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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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西充县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关于上缴2013年升钟水费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南府办发〔2013〕24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升钟水库灌区水费征收任务的通知》精神,2013年我县应缴市升钟水库管理局水费、修船费、管委会工作经费260.70万元,应缴市财政局手续费2.10万元,合计应缴市财政局262.80万元。目前,我县水费征收任务基本完成,根据南府发〔2004〕37号文件精神,建议全额上缴市财政局2013年升钟水费262.84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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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0:42: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