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今年以来,各地多措并举,大力开展了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对部分未经备案即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予以责令改正,并从第三方网络平台下架了产品。
一是组织企业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全面开展自查,并如实填报、上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重点检查表》;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将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深入开展日常监管,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销售无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未办理网络销售备案、未记录医疗器械销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查处。
三是清理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重点查处“线上”展示的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许可(备案)及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展示虚假企业及产品信息以及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以及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