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不动产告〔2023〕108号钟山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张燕唐珍兰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钟不动产告〔2023〕10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燕、唐珍兰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初步审查,我局对该不动产权利人办理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1-4号综合窗口,联系方式:0774-8980510。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面积(㎡) | 坐落 | 原权 利人 | 被继 承人 | 继承人 | 继承后所占份额 |
1 | 钟房权证钟山镇字第560024629号 | 126.4 | 钟山县城东路7号(食品公司4栋4层F402号房) | 张德科、唐珍兰 | 张德科 | 张燕452****98111****42 | 唐珍兰50% 张燕50% |
(此件公开发布)
钟山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