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关于举报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龙湖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龙湖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龙湖区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075****60734。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lhrqz8826@163.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622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有效的举报线索,相关部门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瓶(不含)以下的,举报人将被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不含)的,举报人将被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不含)的,举报人将被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举报人将被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四、保密规定
龙湖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由龙湖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