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低收入人群可获预防手术救助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更好推进肢体残障预防工作,减轻低收入人群家庭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市残联设立残障预防专项经费,首期安排40万元用于残障预防手术救助工作。该项救助工作自今年11月1日起试行,至2017年10月31日止。
根据有关实施试行办法规定,具有因股骨头坏死或膝关节严重磨损进行髋、膝关节置换手术;进行脊柱侧弯矫治手术;脑瘫、儿麻后遗症肢体矫治手术等以上情形之一的本市户籍低收入患者为受助对象。手术费用救助实行限额控制,累计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受助对象手术费用,在扣除医保报销、相关减免费用之后:属于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部分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万元的,按最高救助金额1万元给予救助;属于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80%给予救助。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万元的,按最高救助金额8000元给予救助。
据悉,广东省范围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为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在手术治疗期间或出院后三个月内,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县残联或手术医院初审,上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根据实际情况,牵头安排入户抽查或相关核查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