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好味知济授权企业及其产品的通知
为更好塑造我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形象,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和对外美誉度,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品牌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济阳农字〔2022〕66 号)精神,按照《济南市济阳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使用授权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好味知济”授权企业及其产品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济阳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及其品牌农产品。
二、申报数量
评选1-2家可授权使用“好味知济”标识的企业及产品
三、申报条件
申报使用“好味知济”品牌的生产、加工、经营性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主体须是注册地在济南市济阳区的涉农经营主体,且所经营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均在济阳区境内;
(二)申请主体按标准组织生产,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申请主体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正式注册已满两年;
(四)申请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HACCP、ISO9001、ISO22000等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在有效期内;
(五)市场信誉好,申请主体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情况,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消费者投诉或被媒体曝光;
(六)申请农产品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在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四、申请材料
(一)申报“好味知济”品牌农产品承诺书;
(二)“好味知济”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相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五、申请步骤
(一)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向济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单。
(三)名单确定后,在我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好味知济”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单位及授权产品名单。
(五)对通过认定的企业及产品,由区农业农村局授权申请人使用济南市济阳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标识。
六、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请各单位、各主体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品牌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济阳农字〔2022〕66 号)精神,精心组织申报,按照要求逐项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服务部3份(加盖单位公章、胶装、A4纸双面打印),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发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联系人:王群 于福兰;联系电话:84227617;
邮 箱:jyqnyjxxzx@jn.shandong.cn
***:1. 申报“好味知济”品牌农产品承诺书
2.“好味知济”商标标识使用申请书
3、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好味知济”品牌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试行)
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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