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开展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4月15日,记者从河池市2022年第二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为有效遏制村(居)民自建房火灾多发态势,我市决定从今年3月到2025年年底前,在全市集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合力攻坚治理工作。
近年来,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不断增多,此类场所点多面广,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本次治理工作共分为八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排查核实阶段、合力攻坚阶段、总结展示阶段、压茬拓展阶段、全面治理阶段、健全机制阶段、治理“回头看”阶段。我市已于3月底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并于4月上旬至6月底进行排查核实。
各县(区)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推进集中排查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村(居)民自建房工作,督促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划分排查任务片区,组织村(队)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排查了解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及面积、房屋间数等基础信息,并录入广西社会治理信息平台。
此外,我市还将挂牌督办一批火灾隐患突出、重大风险集中的自建房。对住宿人员10至29人的由各县(区)组织各部门督办整改;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由市级组织各部门督办整改;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存在高等风险隐患的,由市级提请自治区挂牌区域性重大隐患督办整改,并由当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