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731凶案侦破纪实及案件剖析
7月31日,随县唐县镇迎鹤村发生一起命案,两位村民被砍死。8月3日凌晨,随县公安局终于将杀人凶手张某抓获。至此,发生在随县唐县镇迎鹤村的“7·31”故意杀人案宣告侦破。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嫌疑人的杀人动机,竟是因为邻里琐事。近日,记者对此案进行详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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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山村两村民被杀
随县唐县镇迎鹤村一带,农民自建的小楼沿着通村公路散落山间,房前屋后绿树簇拥,村民们悠闲地打理着自家的田地。然而谁也没有想到,“7·31”杀人案发生,打乱了小村村民的平静生活。
7月31日上午9时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唐县镇派出所的宁静,辖区一村民报警称:唐县镇迎鹤村11组村民阿丹、阿强被人打死在各自的 家门口。
接到报案后,唐县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随县公安局。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金安翔闻讯后,火速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案发现场指导侦
破工作。很快,民警封锁了案发现场,立即展开工作。现场惨不忍睹,47岁村民的阿强与45岁的村妇阿丹都躺在血泊中,两人死亡距离相隔数米。经法医初步检验,两人分别身中数刀,死亡原因系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案发现场附近一村民反映,当日上午8时许,其拖西瓜出门和洗衣服时,均未发现异常。9时20分,在堰塘洗衣服回来,就发现了悲惨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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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嫌犯 竟然是死者邻居
究竟是什么人作案?谁人敢在白天作案?是什么原因导致作案人如此狠毒?作案之后又逃到了哪里?一时间,民警们陷于了沉思。很快,随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的“7·31”命案侦破专班,兵分三路,开展现场勘查、周围调查走访、重点人员摸排等工作。
综合现场勘验、尸检的情况,专案组又根据两名受害者家内无翻动痕迹,初步排除情杀和财杀的可能,案件性质定性为仇杀。而且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凶残,不计后果,确定一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很快,外围调查组也反馈了情况:命案发生地为董家湾,湾子里共住着4户人家,平时在家的就8个人。案发后,除了张某不见踪影,其他5位村民均在村里。
张某的嫌疑逐步升级。此时,又有邻近村组村民反映,案发的当天上午,衣服上有血迹的张某步伐急促,神色慌张。
根据这些情况,专案组立即将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有了明确的侦查对象,专班民警对张某的社会关系撒开了大网,对其可能的落脚点进行秘密探访。
与此同时,专班民警获悉,张某临走时,身上没带钱。由此判定其外逃的可能性不大。为赢得宝贵战机,随县警方连夜向全县及周边地区发出协查通报,并悬赏缉凶。
8月3号凌晨,唐县镇农民阿东 (化名)想去看看秧田里是否有水,途中他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形迹可疑。此人见有路人经过,赶紧把头埋下匆匆向前。阿东迅速靠近细看,发现此人与《悬赏通告》中的嫌犯张某长得很像。有些激动的阿东随即拨打村干部电话,村干部又赶紧拨打报警电话,并让阿东***此人。阿东喊来一位同伴,两人手握铁锹尾随其后。见有人***,那人便加速前行,走了两里多路,行至一涵洞附近时,阿东与赶到的民警一起将其擒获。经警方确认,此人正是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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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报复 起因为邻里琐事
43岁的张某被抓获后,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7月31日,天刚亮,张某起床后,开始喂家里的四头猪。喂完猪后,就同妻子一起到自家红薯地里去锄草。干了两个小时农活后,大概8点多钟时,张某妻子让他回家做早饭。
回到家,张某先把家里的红薯藤子拿出来扔给猪子吃。随后,切了块西瓜站在家门口吃。这时,他看见住在隔壁的三嫂子阿丹正在猪圈看护猪子。“我家的猪都不好好吃,前一天还生病了,”张某猜想:“三嫂子家的猪先病,会不会是她家的猪把病传过来的?”想到这里,张某生气地对阿丹说:“你家的猪把我家的猪传染了”。阿丹听了顿时不快,迅速回击:“你在那瞎说!”并骂了起来。她的骂激起了张某的怒火,正在气头的张某想:“我骂不过你,就砍死你!”他进屋拿起手扶拖拉机上切西瓜用的菜刀,朝阿丹走去。
很快,阿丹倒下了。当张某扭头准备回家时,却发现堂哥阿强站在家门口看着他。阿强也算是张某的邻居,其家离张家不到10多米远。周围只有阿强一人,张某心想刚才那一幕肯定被他看见了,因为担心阿强把这事说出去,张某决定把他也除掉。随后,张某拎着砍阿丹的那把菜刀,向阿强快速走去。有所戒备的阿强拿出一把小挖锄防身,但终究没能挡住那把带血的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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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路上 数次欲了结余生
作案后,张某突然害怕起来,他扔下菜刀,从村旁一条小道朝后山跑去。见山坡上有一个堰塘,想着已杀了两个人,他准备一死了之,没想跳进堰塘淹了两次未果。随后,担心被人 发现,就躲在水里,只露出脑袋。
下午3时许,张某感觉有些不安全,沿着山路向万福店农场方向走。一路上,他很茫然,直到天黑才走到万福店临街处的一废弃房子边,在那休息了一晚。次日一大早,他开始在附近山上转,到下午,又往枣阳王城方向走,因为天黑看不见路,走着走着,不小心碰上电线,右手被电了一下,身上没有钱,又不敢到附近医院,他就找了一处破房子睡觉。第三天早上,几天没吃东西的张某来到街心一处过早的地方,一位50多岁的男子见其感染的手臂正流着黄水,便帮他买了一碗面和一个馍馍。早餐过后,他又往唐镇方向走,当日晚,在一空房子里落脚。次日一早,准备继续逃窜的张某被抓获。
“当时,一股气憋在心里,脑袋一热就想砍死他,真不该啊!”采访中,张某对自己的杀人行为非常后悔。
E
反思命案 农村维稳应成重点
这场山村血案,在当地引发很多议论。“何苦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乡亲们都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在村民心中,学历不高,文化水平偏低的张某性格很孤僻,他没有知心朋友,不喜欢与别人交往,没有信得过和关系密切的人,这或许是命案发生原因之一。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7·31命案也暴露了民间调解力量薄弱的现实。在这个只有4户人口的小湾子,张某曾与他人发生多次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在张某心中形成阴影。由于没有很好的心理疏导,也为这起命案的发生埋下隐患。
“农村维稳情况还有些复杂”,业内人士认为,农村矛盾大多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有的为了争一口气,村民之间的纠纷又往往升级为民事甚至刑事案件。而解决这类纠纷的 根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切合农村实际,如果完全死搬硬套政策与法律,解决起来就会很复杂。只有了解纠纷的内在原因和当事人纠纷以外的原因,调动村级因素尤其是地缘和人缘因素,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顾及双方面子为目标才容易化复杂为简单,解决纠纷、平息矛盾。
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是解决纠纷的基础,且往往能收到明显的效果,但由于纠纷的多样性,只靠基层的调解工作还远远不够。业内人士建议,应当尽快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多管齐下,综合解决。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强化基层调解;二是强化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守法、护法,使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
(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