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疫情防控警情通报这些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要了解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3日,崇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崇阳县天城镇方某(女,36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3月15日下午,方某乘坐私家车从上海市嘉定区(中风险区)返回崇阳,故意隐瞒行程,未向户籍地村委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备,末遵守疫情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方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方某正在医院住院隔离治疗,待隔离治疗结束后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 重拳打击。

崇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7日


30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及法律后果要了解


疫情防控期间

哪些行为可能要承担法律后果

警方提醒关注

↓↓↓

一、违反疫情防控管控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5、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9、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1、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2、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3、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骗取有关人员信任,出行出访、进入公共场所,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4、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措施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5、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二、违反疫情防控管控经济管理秩序行为

16、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17、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8、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管控违法犯罪行为

19、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侦查。

20、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21、故意泄露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国家机关或者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2、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

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首诊负责制,擅自接诊发热病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

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6、检测机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报告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报告,或者制售或购买虚假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7、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8、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构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29、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在出入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30、对输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

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6:05:24重新编辑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东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万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塘尾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围园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下村恒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村将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围场绿色引擎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2. 强化政策支持助推标准提升
  3. 中央媒体集中采访彭少勇先进事迹
  4. 邯郸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
  5. 邯郸市领导高宏志考察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6. 秦皇岛开展创城攻坚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行动
  7. 海盐县公务员面试贯彻一二三四举措谱写公平公正篇章
  8. 海盐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工作获得省审核组肯定
  9. 承德市开展整治酒驾专项统一行动
  10. 高奏双爱活动主旋律唱响和谐海盐新乐章
  11. 海盐县人社局建立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
  12.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意见的公告
  13. 河南省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封市合格人员办证的通知
  14. 李源潮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抓住机遇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5. 公示
  16.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查询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17. 大西韩乡学雷锋活动永不止步
  18. 泊头严格实行工业技改项目库集中管理制度
  19. 兴隆县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
  20. 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以宣传教育助推季服务工作健康开展
  21. 政协涉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22.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公告
  23. 我县治理城区及交通主干道两侧违法建设
  24. 副区长桑菊出席区教育工作会暨素质教育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25. 沙洋依托智慧社保系统推行全民参保登记四化模式
  26. 衡水市冀州农村文化活动好红火
  27. 海盐县各行各业引进人才积极参与微公益计划以实际行动推进文明社会新平台创建
  28. 港区成功举办首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论坛
  29. 市住建局召开建筑施工现场向污染宣战再动员大会
  30. 海宁市首个流动仲裁庭投入使用
  31.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领导赴桐乡调研
  32.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3. 市考培中心荣获开封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34. 浙江籍未就业毕业生回原籍可带薪见习
  3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2 18:18:07
  36. 关于拟确定南昌市2015年下半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示
  37. 今年市区首批保障房冒雨交钥匙
  38. 平乡县召开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
  39. 石市交管局发布辖区各县市区路况信息
  40. 大雨不会对小麦丰收造成太大影响
  41. 大名县防汛物资储备全部到位
  42.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
  43. 邯郸市9个县启动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
  44. 张家口灯具市场乱象不断业主很受伤
  45. 邢留逮副市长参加山海关区党政班子述职会
  46. 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丛台区分局开展建筑工地用材专项监督检查
  47. 秀洲区第二批聚智秀洲领军人才项目及创新团队入选名单公布
  48. 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
  49. 乘昨日教改之劲力启今朝课改之新风——十七中学新学期教学月正式启动
  50. 海盐构建三类群体援助机制促就业
  51. 海盐人社局团员青年参加第六季微公益活动
  52. 2017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53. 2014年开封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公示
  54. 公务员面试到底是怎样的想旁听的可以报名
  55. 关于下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拟被确定为AA级的情况公示
  56.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201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57. 燕承楼回迁安置工作顺利结束
  58. 高管处深入开展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活动
  59. 邯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人口工作的汇报
  60. 廊坊开发区国税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覆盖
  61. 用文化思维整合推广渤海新区品牌
  62.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公祭首日两万人祭扫先烈
  63. 邱县四个加强抓好夏季林木管护
  64. 渤海新区企业可搭乘京津冀货物快运列车
  65. 市人社局召开半年工作结账会
  66.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实地调研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
  6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来我市调研
  68. 海盐县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暖人心
  69. 成安县计生局创新人口信息化建设机制
  70. 海盐县智赢海盐精英创业大赛圆满落下帷幕
  71. 2016年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引进拉开帷幕
  72. 2017年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73. 2013年会计资格考试办证通知
  74. 浙江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不得任职定级
  75. 南昌市201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76. 关于重新申报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示范合作社示范企业的通知
  77. 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通过省委省政府审议
  78. 肥乡县县委书记殷立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
  79. 行唐县政府办公室到东城仔村调研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80. 省应急办副主任张平一行到邢台县调研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先进示范县创建情况
  81. 永年县副县长李继恒调度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82. 西环办唱好五台戏开展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
  83. 省专家组对我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复检验收
  84. 定兴县召开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
  85.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孙书贤来秦调研
  86. 全市2015年医改和计生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87. 一季度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呈现四降
  88. 跨国公司人事经理会诊大学生求职存在五大误区
  89. 双桥法院改善服务坚持司法为民
  90. 桐乡市四措并举推进就业服务触角向一线延伸
  91. 海盐全市率先启动今年专技人员公需课程培训
  92. 2017年嘉兴市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选推荐公示
  93. 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94. 关于嘉兴就业网站关停的公告
  95. 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员提前退休工种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认定名单退休年月2013年7月
  96. 关于南昌市2016年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的公示
  97. 路南送法进社区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98. 市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游览南湖风筝风车节
  99. 市路政系统强化技能训练规范执法行为
  100. 撑起安全保护伞未雨绸缪解民忧——我市全力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