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石台东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虎石台东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简要介绍
规划名称:虎石台东产业园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况:虎石台东产业园规划面积7.4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蒲河景观路,西至虎石台南大街,南至蒲平路,北至四环路。
规划定位:充分发挥职教城科技创新优势和毗邻沈阳汽车城的区位优势,将虎石台东产业园打造为沈阳北部先进制造产业集聚区、生活休闲宜居示范区。
空间结构:厘清现状产业资源及建设情况,整合现状空间与用地、规划形成“一带、一廊、三片区”的空间结构。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高鹏
联系方式:024-8804347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2号名仕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支颖
联系方式:133****46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对产业园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规划方案,结合公众意见得出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现状调查、规划方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规划环境减缓措施、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环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网络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