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
襄城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14
2014年襄阳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取缔和禁止汉江市区段水上餐饮经营,但樊城区“施家小院”餐饮船长期违规经营,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汉江,工商、海事、水利、环保、城管、食药监、河道管理局等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一直到2018年7月6日市政府召开督办会后,才采取停止营业措施。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对城区趸船开展集中整治。切实依法履职,建立联合执法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趸船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汉江市区段沿线违法船只,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襄城港航所海事处)
(二)举一反三,对辖区汉江干流、支流从事水上餐饮经营的一律不予许可,对辖区内餐饮船只逐艘排查摸底,对违法从事餐饮经营的进行依法查处。(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河道堤防日常巡查,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发现、制止或移送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区海事处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襄城辖区内汉江干流、支流无餐饮服务船只。
(二)区水利局建立健全了河道管理制度,细化了堤防工程管理职责,加大了河道堤防日常巡查,常态化对堤防工程的管理和养护。认真做好责任堤段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堤防巡查制度,详细、准确记录好每日的管理、巡查日志;保持堤顶道路、堤肩与堤内外坡的整洁、完整、无坑洼、无垃圾;保持管理责任段内堤防工程设施的完整,无人为破坏现象;勤除杂、保持堤肩、堤坡草皮长势好、无杂草;做好堤防禁脚地防浪林的日常养护工作;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或移送处理相关非法行为;依法对已批准的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堤防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设、阻水建筑有计划进行清障。
(三)按照襄城区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建立河库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河库长制工作,建立了工作台帐、实行了痕迹管理,重点对南渠、沈家洲河(调整前)及千弓水库(调整后)开展排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南渠沿线工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 1月7日-2020年 1月13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果秀莲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