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兆其皮革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市兆其皮革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市兆其皮革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拟对广州市兆其皮革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市兆其皮革有限公司位于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东新国东宝街30号,主要从事牛二层复膜的生产加工,采用聚氨酯干法工艺,年产牛二层复膜1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20万元,占地面积8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2栋单层生产车间、2栋单层原料及产品仓库、1栋4层办公楼及热油炉房等辅助设施。项目设有一台2t/h的导热油炉,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及员工食堂、宿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位置 |
PU复膜生产线 | 2条 | 属于聚氨酯干法工艺,其中一条购入后调试失败,已报废 | PU复膜车间 |
滚涂机 | 2台 | 属于PU复膜生产线设备,单独布置 | |
烘干机 | 2台 | ||
搅拌机 | 5台 | 用于配料 | |
振皮机 | 1台 | ||
真空机 | 1台 | ||
检验机 | 1台 | ||
沾水机 | 2台 | 沾水磨皮车间 | |
烘干线 | 1条 | 用于沾水后烘干 | |
磨皮机 | 4台 | ||
压平机 | 2台 | ||
量皮机 | 2台 | ||
烫平机 | 1台 | ||
2t/h导热油炉 | 1台 | 辅助设备 | |
空压机 | 2台 |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与定期排放的锅炉尾气喷淋废水一起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PU复膜生产线的涂布、牛二层复膜及压花等工序产生的含有DMF(二甲基甲酰胺)、苯类物的有机废气经抽风收集后,经DMF废气回收装置(水洗涤-吸收净化技术)处理,DMF废液排入储罐回收,外排有机废气再经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标后,引至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牛二层皮磨皮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引至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采用含硫率小于0.2%的0#柴油,燃油尾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引至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优化车间布局,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和导热油炉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机废气排放口处已安装TVOC在线检测设备,并通过我局监控中心验收。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废水排放口01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有机废气排放口01的苯、甲苯、二甲苯、DMF、VOCs的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新建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02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的排放满足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粉尘废气排放口03的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废活性炭、废包装桶、DMF回收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磨皮及修剪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磨皮工序粉尘处理形成的絮状颗粒、废塑料袋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0805万吨/年,化学需氧量为0.0161吨/年,氨氮为0.00651吨/年;废气排放量为3175万标立方米/年,二氧化硫为0.21吨/年,氮氧化物为0.579吨/年,烟尘为0.14吨/年,苯为0.0000948吨/年,甲苯为0.00607吨/年,二甲苯的排放量为0.0466吨/年,DMF为0.0313吨/年,VOCs的排放量为0.153吨/年,颗粒物为0.0068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8月2日至8月6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78213
Email:xieliliz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