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道局枝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责任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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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枝江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在全市实行“河长”制,以加强水生态保护。对全市14条主要河流全面实行“河长”制,跨区域的主要河流,由市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流经区域的镇、街道领导担任二级“河长”。不跨区域的河流,由所在镇、街道领导担任一级“河长”。
与“河长”设置相对应,每条河流(河段)确定一个责任部门和一名管护员,协助“河长”履行有关职责。并以公示牌的形式将“河长”及其职责,管理河道范围,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办法,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切实推进河道水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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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8:55: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