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市镇董市镇突出五类重点对象加强法制宣教
本网讯(通讯员 邹婧)董市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突出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是着眼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董市镇采取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等制度,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二是着眼于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及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着眼于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职工树立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着眼于新农村建设,把农民、村两委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健全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普及与村民生活、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解决在村民自治、社区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民主自治。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加强镇法制辅导站建设,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五是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弱势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失业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突出就业再就业、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法律援助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编辑 夏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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