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7月5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了黄彪常务副区长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办理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1号议案的工作方案。
在2011年3月召开的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詹延遵等2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河智慧城建设发展的议案》、贺惠芬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智慧城内建立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基地的议案》、贺惠芬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智慧城落实配套措施留住高素质人才的议案》和姜峻婷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天河东北部生态智慧城建设规划的议案》共4件涉及天河智慧城建设的议案原案,合并为《关于加快建设天河智慧城的议案》。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交区政府办理。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决定中,要求区政府要把办理议案摆在重要位置,本着对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增强办好议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天河智慧城被纳入广州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契机,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各阶段工作进度,推动天河在后亚运时期实现跨越式大发展,打造智慧、低碳、幸福天河,力争议案办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在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决定前,区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陈汉秋所作的对《关于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0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初审意见。(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办 熊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