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雇菲佣被罚5000元
一位居住在顺德大良某楼盘的居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雇用一名菲律宾女佣长达1年多的时间。近日,顺德区局大良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经核查证实后,对该居民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而该“菲佣”则因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同时受罚。
5月31日,大良治安中队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大良一住宅小区有一菲律宾籍女保姆涉嫌非法就业。经过3天的调查了解,民警随后通知屋主兼雇主施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该名菲律宾籍保姆现年36岁,于2007年3月13日以旅游签证进入中国,后于2009年1月来到顺德大良并在施某家做保姆至今。
6月3日,经调查证实后,大良派出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施某处以5000元罚款;而“菲佣”因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被拘留五天并处罚款1000元。随后,有关部门给其签发特殊签证要求其自动离境。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链接:近段时间以来,大良所在区局出入境大队的协助下,加大外国人管理力度,发现并处罚多名“三非”外国人。5月25日14时,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报称,一名印度籍外国人入住君莱酒店,其签证已过期两年。接到通报后,大良所立即派民警前往调查。经仔细核查,发现该印度籍男子的签证确实过期,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印度籍男子今年27岁,其于2007年8月7日持旅游签证自拱北口岸进入中国。2008年中国的签证政策收紧,该男子因此没能及时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期间,其先后去过北京、上海、广州等地。5月25日,其第一次来到顺德打算入住君莱酒店,结果被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发现其签证已过期。最后,该男子被依法罚款5000元,并签发特殊签证要求其自动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