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保持优秀等次
6月3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年度龙岩市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超过90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超过90%,在全省保持优秀等次。
据介绍,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中心城市和6个县(市、区)总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7%,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总达标天数比例为99.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境内3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优,全市主要河流“国水十条”“省水十条”考核目标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总体保持优,全市小流域水质总体得到改善,全市3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全市辖区内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方面,龙岩中心城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有所改善,质量等级由“三级”上升为“二级”。
过去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在推动绿色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龙岩品牌”、稳步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