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市级共享停车场开放
昨天(9月10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第二批对外开放共享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国企)停车场名单的公告。根据公告,车主最低每月缴纳100元,就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共享车位。
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姑苏区城管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错时共享。在首批开放市级8家单位、1359个车位的基础上,第二批对外开放18家停车场,提供共享车位924个。
根据公告,车主向停车场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签订社区、车主、停车场所属单位三方协议后,就可使用共享车位。
据了解,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耦园管理处、桂花公园管理处、枫桥风景名胜区、市工人文化宫、市立医院本部、市立医院东区、市立医院北区、市中医医院、市儿童医院、市演艺中心一期、市演艺中心二期、市文旅集团百花洲101号涵慧桥旁停车场的开放时间为当日19:00至次日7:00,收费标准为100元/月;市国发集团停车场、市城投公司停车场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当日19:00至次日7:00、节假日全天,收费标准为150元/月;市文旅集团石路百间楼停车场的开放时间为7:00至22:00,收费标准为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