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2016年1月20日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06:34: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