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公路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根据***2011年第593号令《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关于加强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高青公路分局多管齐下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培训、落实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截至目前共计设置咨询站两处,制作宣传展板两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2条,宣传车宣传8台次,收费站屏幕滚动播出7天。
二是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了集中考试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是切实加强公路的安全保护工作。6月份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治理打场晒粮的集中行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治理效果,保障了夏收期间公路的安全畅通。针对夏季路边摆放广告牌子日益增多的现象,7月初组织执法人员对省道公路上摆放的小广告牌进行了统一清理,保障了行车安全。
四是加强依法治路,强化行政审批。严格路政许可工作流程管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涉路工程严禁开展施工,加强对许可施工的涉路工程的监管力度,对工程开展期间加强督查,工程结束后按标准验收,确保涉路工程不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通讯员:王伟 苗光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