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连云港鑫顺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基新材料及255万吨铁精粉项目作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16日我局拟对连云港鑫顺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铁基新材料及255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1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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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万吨铁基新材料及255万吨铁精粉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综合产业园 | 连云港鑫顺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连云港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35697.92万元,租用原连云港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106667.2平方米土地及55469平方米厂房,另新建约1360平方米办公楼,以进口铁矿石作为生产原料,通过磁选法加工,形成年产5万吨铁基新材料及255万吨铁精粉的产能。 | (1)废水:项目生产排水及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矿石加工,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园区板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在封闭原料受矿仓内安装喷淋系统装置,抑制粉尘的产生。原料库中卸料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厂房和智能炮雾抑尘后达标排放。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经洒水冲洗,可抑制粉尘的排放。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无组织浓度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计算,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以为各面源包络线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 (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包括球磨机、磁选机、过滤机、浓缩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项目在采取厂房隔声和给设备加装减振垫后,运输汽车禁止鸣笛、降低速度、增加绿化等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矿石球磨产生的损坏的衬板、废钢球、矿石加工产生的尾矿、生活垃圾和设备维修时产生废含油抹布。矿石加工产生的尾矿临时排至尾矿暂存仓库暂存,后作为建筑材料销售至连云港志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坏的衬板、废钢球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含油废抹布、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项目正常运营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没有影响,但应做好厂区车间、精矿库、尾矿暂存仓库、材料仓库、污水管网等防渗工作,防止事故状况下渗漏对厂区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