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部署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与点数法相结合付费为重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8〕23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2018 年度我市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下的医保基金付费总额控制工作进行部署,明确重点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与点数法相结合付费方式改革。此次我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以下特点:
锁定目标,明确原则。此次改革的目标旨在推行预算管理下的医保基金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全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在全省率先试点并建立DRGs 结合点数法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支付模式。《实施方案》以目标为导向明确了改革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筑牢保障底线;坚持鼓励创新,促进“康养+医疗”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协商谈判、激励约束、风险分担的费用控制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聚焦改革,思路清晰。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制定与预算管理相适应的总额控制办法,支持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改善和提升医疗服务的新技术新业务,以“保基本、保住院、保大病”为原则,合理优化医保基金支出结构。二是重点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与点数法相结合付费方式改革。坚持分组公开、分组逻辑公开、基础费率公开,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病种分组和病组点数,将总额控制指标、病组点数结合,按照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获得的实际点数付费。三是进一步完善多元付费方式。大力推行按病种付费,深入推进按人头付费,不断完善按床日付费,建立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多元付费制度,明显减少按项目付费占比,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助、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最终实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协调联动,聚力攻坚。为确保改革科学有效推进,《实施方案》提出着力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点数法结合付费工作等配套措施,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及相关领域改革,做好改革政策衔接,发挥政策合力,全力确保2018 年底病组点数法付费试点成功。《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在此次改革中的职责,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在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下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注: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该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可以有效控制费用、保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避免医疗单位滥用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医院小病大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