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决定公告书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孟庆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27.3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孟庆鹤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孟庆鹤于2018年7月14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孙士芹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孙士芹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孙士芹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永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15.6平方米建筑、在A号楼通道上方建设26.98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王永和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王永和于2018年5月28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左其来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左其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左其来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吴四保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35.97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 5月14日对吴四保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吴四保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张学松位于连云区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两间车库,面积共计1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 5月14日对张学松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张学松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陈士梅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陈士梅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陈士梅于2018年5月26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张义成位于连云区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层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张义成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张义成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学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26.25平方米、及在A号楼东侧通道上方建设26.6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王学根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王学根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成兵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27.3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王成兵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王成兵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杨连柱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杨连柱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杨连柱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顾洋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顾洋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顾洋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巨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27.3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王巨勤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王巨勤于2018年5月26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陈宽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12.32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27.3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陈宽才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陈宽才于2018年5月25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沈从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17.16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沈从美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沈从美于2018年5月28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加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一8.75平方米、车库二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27.3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加军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李加军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连古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王连古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王连古于2018年5月28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刘广珍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刘广珍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刘广珍于2018年7月14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张艳传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张艳传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张艳传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明月位于连云区栖霞路A号楼三楼平台北侧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对李明月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李明月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和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建筑、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10.5平方米阳台,A号楼三楼平台南侧建设46.5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和平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王和平于 2018年5月26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邵崇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27.39平方米阳台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邵崇留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邵崇留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学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11.85平方米阳台,及在该平台楼梯上方建设35平方米平房,楼梯下方建设10.5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学仕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王学仕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永连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永连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李永连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孙中双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孙中双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孙中双于 2018年5月26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斌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斌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王斌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程刚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程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程刚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冠群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冠群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李冠群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范娟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范娟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范娟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杨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36.3平方米阳台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杨国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杨国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谢印彩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谢印彩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谢印彩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田克军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田克军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田克军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朱红霞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朱红霞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朱红霞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张连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张连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张连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宫维平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宫维平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宫维平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柳保华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柳保华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柳保华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必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38.76平方米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必化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王必化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缪福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17.5平方米车库、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33.66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缪福田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缪福田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吴云华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吴云华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吴云华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朱才伦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朱才伦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朱才伦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士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建筑、在该平台走道口南侧建设20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士超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王士超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徐广涧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徐广涧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徐广涧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惠永来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惠永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惠永来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张祖生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张祖生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张祖生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陈干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一、8.75平方米车库二,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27.39平方米阳台、B号楼与C号楼中间走道建设57.2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陈干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陈干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志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建筑、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33.2平方米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志成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李志成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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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经查明,关义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 C号楼东侧通道上方建设84.74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关义流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关义流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金立才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金立才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金立才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如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一、8.75平方米车库二,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27.39平方米阳台、三楼平台走道口南侧建设33.2平方米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如成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李如成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田克标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田克标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田克标于 2018年5月26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陶文康位于连云区栖霞路B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陶文康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陶文康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浩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浩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王浩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李明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车库8.75平方米及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阳台37.29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李明全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李明全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刘永生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刘永生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刘永生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罗永庄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罗永庄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罗永庄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丁保琪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丁保琪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丁保琪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茆洪兵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茆洪兵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6日 送达,责令茆洪兵于 2018年5月26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程同才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程同才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程同才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潘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27.39平方米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潘森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潘森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孙守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建设8.75平方米车库、在该平台南侧楼体北侧建设24.75平方米阳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孙守金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孙守金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王必升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王必升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王必升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孙华中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孙华中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5日 送达,责令孙华中于 2018年5月25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刘广春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刘广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刘广春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董连柱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库8.7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董连柱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18日 送达,责令董连柱于 2018年5月28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徐满意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徐满意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徐满意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陆加军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陆加军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5月21日 邮寄送达,责令陆加军于 2018年5月31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经查明,时良忠位于连云区栖霞路C号楼三楼平台北侧 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75平方米车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物□构造物□设施。本机关于 2018年5月14日 对时良忠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并于 2018年7月4日 公告送达,责令时良忠于 2018年7月14日 前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